“感谢法官和综治中心的各位工作人员,我们的案件才能这么顺利的快速解决……”
近日,一案件原被告共同来到北格法庭,向北格法庭法官刘志霞及其团队、北格镇综治中心主任郭斌、司法所调解员武晋花赠送锦旗,为判决结果的快速高效落实到位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本案原告为一中小企业,被告为一大型国企,双方因三钢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后起诉到小店法院,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根据《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前督促履行的实施细则》,刘志霞法官及其团队经研判认为该案件有主动履行可能,于是在自行履行期内及时联系债务人,发送了债权人账户信息、《自动履行告知书》等,将督促履行告知义务前移至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生效后、立案执行前,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
多措并举,助执前督促见实效
与原被告双方沟通联系后,法官发现阻碍本案顺利履行的关键症结在于是否开具发票:因国企相关工作流程要求,被告要求履行的案款必须开具发票;但原告因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暂无法开具发票。
获知被告有主动履行的意愿,但有账务处理、发票开具的顾虑后,北格法庭启动北格镇综治中心联动联调机制,通过综治平台联系驻地司法所调解员,借助驻地司法所对辖区"人熟、地熟、物熟"的特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和查人找物的优势联动联调,并准确把握自动履行时间节点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尽力化解履行中的难点、堵点。
经法官团队及调解员的不断沟通督促,被告主动将案款打入指定账户履行义务,原告出具了收据及结清证明,法院向被告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消除被告顾虑,双方握手言和,将停留在纸张之上的判决转化为当事人实实在在享有的合法权益,案件圆满解决。
人民法庭身处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具有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天然优势。下一步工作中,北格法庭将继续积极推进"审执一体化"协调运行,联合综治力量做深做实执前督促工作,拓展执行“朋友圈”,连接起法律裁决与权益落实之间的沟壑,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档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