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多元解纷中心调成了诉中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小区业主闫某追偿权纠纷案件,调成之后形成示范案例,一并帮助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理了另外四起尚未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形成了“调解一起、化解一批”的效果。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张某等五位业主将车辆停放于小区内,当晚被告王某的窗户玻璃开裂后坠落,造成五位业车辆被砸受损。
经原告与被告和五位业主多次沟通协商,被告一直不予支付受损车辆维修费,由于拖延时间较长,原告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无奈之下先行垫付了五位业主的维修费,经太原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原告垫付的维修费共计八万余元。
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原告以其中一名业主的维修费追偿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调解经过
承办人将案件委托至多元解纷中心“刘大夫法诊室”调解员刘爱英进行处理,刘爱英历经四次、历时半个月之久给双方反复做工作。闫某最初并不配合,认为当时天气预报提示有大风就有业主已经通知物业要刮大风,建议在小区拉警戒线,但物业无动于衷、消极应对,第二天就发生了自己家窗户玻璃因大风导致开裂坠落而砸损车辆的事,物业有很大的责任,自己不同意出车辆修理费。
第一次调解失败而终。调解员并不气馁,再次约双方来到多元解纷中心,被告闫某依旧不出钱,态度比较强硬,说自己没钱,该咋判咋判。鉴于被告的态度,调解无法继续,但刘爱英还是叮嘱被告回去再和原告商量一下,毕竟一直在小区居住,关系不要搞得太僵。
第三次调解员和双方进行调解时,重在给被告分析案情、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关系,闫某改变了之前的强硬态度,调解员趁热打铁,拟订了初步调解方案,明确了物业和闫某分别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出了闫某承担的赔偿数额,闫某同意赔偿,但不同意方案给的赔偿数额,第三次调解也未能成功。
双方回去,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给原被告分析法理情,并对比分析了诉讼和调解的优缺点,被告也认可了调解这种处理方式,不伤和气,以后还能和物业和谐相处,毕竟自己在事件中确实有很大的责任。看到时机成熟,调解员第四次约双方过来调解,原被告一致同意了调解方案,闫某同意支付物业管理公司垫付的汽车维修费用,并一次性履行完毕。
拿到被告履行的款项后,原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被告出具收条,并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对于后续四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被告表示以本案确定的责任比例为参考,主动履行,原告也不再继续起诉维权。
“示范起诉+集中调解”工作机制
我院采取“示范诉讼+集中调解”的工作机制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涉企矛盾纠纷,对受理的批量案件进行归纳整理,梳理案件共性与个案特殊要素,选取其中一件或者几件具有典型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性案例,优先排期进入诉讼程序或者先行调解,其余案件作为平行案件进行登记,示范性案例审理或者调解过程中,主动邀请批量案件的其他当事人参与旁听,让他们对结果有一定的合理预期判断,判决生效或者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召集其他平行案件当事人,以示范性案例作为参照,向他们详细讲解案件的法律依据和利害关系,促成其他案件快速调解,提高调解效率,助推系列案及时化解。
通过“示范诉讼+集中调解”的机制,精细化审理或者调解示范性案例,打造示范样本,以点带面,对类案进行指引,从而带动多案化解,更好地实现纠纷风险预防、源头治理、协同化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办案压力,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