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主题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小店法院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高质量环境资源司法。近日,小店法院综合庭副庭长薛玲荣获“山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薛玲同志,现任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综合庭副庭长,一级员额法官。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法官,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养好,在从事一线审判十二个年头来,坚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审慎处理每一起案件,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被本院评为年度优秀法官。2018年3月被太原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20年3月被太原中院评为办案能手。2021年2月被太原中院评为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2月被本院评为办案能手。2022年6月在“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活动中被小店区委评为“向上向善好青年”。2023年2月被太原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2024年2月被太原中院授予办案能手,被本院评为办案能手。
此外,2022年主审的山西某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田某某等三人犯污染环境罪一案被最高院选为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并入案例库。2022年2月在太原中院“优秀裁判文书”大比武中,参选文书被评为三等奖。山西审判总第278期发表文章:“万用金”等依附于信用卡上贷款产品性质的认定。2023年2月在太原中院“优秀裁判文书”大比武中,参选文书被评为三等奖。2023年12月韩某与某工程技术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被评为太原中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12月宁某等90人与山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被太原中院评为物业纠纷典型案例。2024年4月袁某被解除劳动合同案被太原中院评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