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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案后回访,为企业解决“心头急”
  发布时间:2024-06-24 17:39:56 打印 字号: | |

“感谢调解员帮忙调解,目前我们已经拿到了五笔款共计40000元”电话那头太原市小店区某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电话这头调解员岳彩梅也露出了舒心的微笑,这是近日小店法院多元解纷中心调解员就此前诉前调解的案件进行回访时发生的一幕。

诉前调解

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022年3月1日,太原市小店区某企业与鲁某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约定鲁某向该公司器材租赁站租赁建筑材料,按期支付相关费用。但从2022年8月开始,鲁某不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今尚欠9万余元未支付。因多次催要无果,该企业至我院多元解纷中心申请诉前调解,我院审查后受理申请并指派调解员岳彩梅进行调解。

受理该案后,调解员通过与当事人双方多次接触了解案情、分析证据,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调解意见,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鲁某认可欠付租金的事实和数额。通过反复多次做工作,鲁某同意分九期支付欠付的租赁费,首期支付20000元,最后一期支付40000元,中间七期每月支付5000元。

案后回访

督促履行彰显司法力量

因履行期限跨度大,调解协议达成后,为了避免出现违约,调解员每个月临近还款日就通过微信及电话多次提醒、督促鲁某履行义务,并电话回访太原市小店区某企业负责人,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该公司对我院的调解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调解完案后回访能及时了解调解协议履行进展,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一定程度上还能提前介入,了解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衍生纠纷或潜在危险,并实时指导化解,让‘案结’更‘事了’。”调解员岳彩梅说道。

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小店法院多元解纷中心对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跟进、提醒、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通过“诉前调解+案后回访”,对矛盾纠纷全方位、全流程跟进,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