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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浪前行!执破融合助力终本出清
  发布时间:2024-04-29 18:13:36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要加快推进执破融合出清”的重要工作要求,给“执行不能”案件寻找出路,确保这些案件“移得出、立得上、破得了”。近期,我院执行局相继召开两次“执转破”工作推进会,分管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陈立民、副局长许福臣、副局长侯慧慧、副局长陈明及全体员额法官、执行员参加会议。

会上,针对我院破产案件台账,与会人员认真梳理了该205件案件,筛查出基本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在梳理过程中,各参会人员详细汇报了案件被执行人在本院终本案件数量、关联案件情况及财产状况,结合其工商注册信息及股东的实缴、认缴情况来综合判断该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

在之前召开的第一次推进会中,我院初步确定符合破产条件的13件案件已移送中院审查并进入执转破程序。在此次4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执转破推进会中,我院初步筛查出符合破产条件的53件案件,其中涉及餐饮公司5件、劳务公司4件、装饰公司5件、教育机构5件及其他类型案件。此53件拟破产案件涉及终本案件625件。

在两次执转破推进会中,我院主要针对以下两类案件进行破产筛查:一类是涉及真正的“僵尸企业”的案件,此类企业资不抵债,无救治可能且人去楼空,并无职工安置纠纷;第二类是有发展前景的危困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此类案件我们预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进行破产保护,“一揽子”化解债务。

近年来,我院积极推行执破融合工作机制,通过两次执转破工作推进会,对解决“僵而不死”案件进行有效探索。此类市场主体的退出将进一步消化大量终本案件,促推“终本出清”。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探索执破融合新模式,真正打通“执转破”的堵点,构建“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执破一体”的新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