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袁立春等人犯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太原国一典藏商贸有限公司诈骗案”)涉财产部分,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晋01刑终509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被害人信息,依法开展登记核实工作,现将信息登记核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核实时间
信息登记核实工作自2024年4月10日9时开始。
二、登记核实对象
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晋01刑终509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参与“太原国一典藏商贸有限公司”诈骗案中的被害人。
三、登记核实方式
信息登记核实采用网络登记方式进行,被害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非法集资登记→“太原国一典藏商贸有限公司”案件)进行信息登记。系统启用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9时。
四、登记核实内容
线上登记核实平台将对被害人以下信息逐项登记、核实:
1.身份信息:自然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类别)、企业(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2.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
3.账户信息:被害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名称。
五、登记核实流程
登记核实流程包括登录本公告的微信公众号、线上核实身份、收款账户的采集等环节。
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权利继承等特殊情况,由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继承权利人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注册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后续登记核实。
六、登记核实所需材料
七、风险提示
本次登记核实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基础信息。请被害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登记核实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被害人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1.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提高效率、节约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实成本,除确需通过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继承权利人进行登记核实外,均应在人民法院提供的网络登记系统完成登记核实,人民法院不设立线下信息登记核实窗口。对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有疑问的,请电话咨询。
2.被害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被害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损害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