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剑指恶意逃避执行;司法化温暖,倾力克难为民解忧。”新年伊始,申请人吴某某怀着激动地心情来到小店法院执行局,将这面锦旗送到了李浩法官团队的手中,感谢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的辛勤付出,表达真挚的谢意。
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要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说起。1月12日,小店法院执行局成功通过“法院+公安”的外部联动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时通过“执行+审判”的内部联动机制,将涉及被执行人的另一审判案件成功化解。
案情回顾
2020年,被执行人赵某某向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借款100万,期间,吴某某多次催促还款,赵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下吴某某将其诉至法庭。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2年3月2日,申请人吴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李浩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却坚持“躲猫猫”策略,不联系法官,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3年7月19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财产线索。李浩法官团队迅速出击,经调查发现,赵某某于2022年10月26日新注册登记一辆理想牌车辆,价值30万元以上,存在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行为;同时发现赵某某在执行期间还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2022年11月4日将其名下的别克牌车辆过户给案外人陈某。
联动执行
李浩法官将案件相关情况报告局领导后,分管副院长陈立民立即组织开展专案研讨会,得知赵某某在本院另有诉讼案件作为原告起诉山西省某集团某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其股东身份的民事案件。陈副院长要求秉持审执一盘棋思想,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经局领导研讨后决定审执联动齐发力,快速协调本院审判部门提取“拒执”相关证据,以“拒执罪”解决此案的“执行难”。
经提取赵某某本人向本院审判法官提交的证据,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某于2022年8月16日签收山西省某集团某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分红款共计69万余元,并授权其前妻账户代为接收该款项。其前妻于2023年8月19日收到该款项,但在收到大笔巨额资金后,被执行人赵某某没有进行财产申报,且至今仍未履行本案。
执行法官多次告知被执行人赵某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是其不以为然。鉴于被执行人赵某某故意转移财产,致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院遂决定将赵某某移送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被执行人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慑于法律的威严,赵某某与另一民事案件被告山西省某集团某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1月12日,由山西省某集团某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赵某某缴纳欠款163万余元,赵某某于另一民事案件中对其进行撤诉。至此,小店法院执行局李浩团队成功将一起执行案件、一起民事案件一并处理,最终取得执行案件全部履行,民事案件直接撤诉。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反复诉讼、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审判是执行的依据,执行是审判结果的实现。小店法院坚持“审执一盘棋”思想,加强执行部门与审判部门的联动,彻底解决当事人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今后的执行工作提供了新思路,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司法的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