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指南 > 诉讼须知
看指引早知道 节省脚力效率高——小店法院立案指引来帮您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1-04-26 09:57:00 打印 字号: | |

一、网上预约立案


当事人及代理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陆“山西移动微法院”或通过网页端登陆“律师诉讼服务平台”进行民事、执行案件的网上立案,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将在七日内进行审核并预约办理。当事人可上传清晰的立案材料(PDF格式),进行无纸化立案。

立案庭一至五号窗口分别负责周一至周五的网上立案审核,若有任何问题可电话联系各窗口工作人员。

二、民事案件

(一)跨域立案、涉军案件、涉外案件由立案庭一号窗口负责办理。

(二)原告或被告一方相同的三个以上案件为系列案,由专人负责办理,可提前预约办理时间。

(三)申请再审案件由立案庭四号窗口负责办理。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道交法庭进行立案,地址:小店区汾东北路176号,联系电话:0351—2991586。

(五)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太原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案件。

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三、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案件由立案庭二号窗口负责。

四、行政案件

(一)诉小店区区级及以下行政机关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在小店区行政区划内的太原市市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小店区人民政府及太原市人民政府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四)诉山西省政府和在小店区行政区划内的省直行政机关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五、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案件由立案庭七号窗口负责办理。

      六、律师办理立案手续到律师专用窗口

窗口位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

七、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351—5662817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