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省47名全国劳动模范和23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其中太原市7人,分别是全国劳动模范5人、全国先进工作者2人。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年评选表彰一次,代表着我国劳动工作者的最高荣誉。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我市受表彰的7人涵盖了一线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普通农民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5名全国劳动模范是:西山煤电镇城底矿通风科监控队副队长马黎明、晋源区怡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副社长郑梅梅、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团)第一汽车分公司四车队18路五星级驾驶员温中慧、富士康(太原)科技工业园副总经理贺启华、太原重工技术中心风电所设计员朱少辉;2名先进工作者是:万柏林区兴华礼仪幼儿园总园长安慧霞、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赵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