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我院再现了这样一幕暖人心的时刻。
为感谢小店法院法院公正审判,张少华法官明察秋毫,原告张某送来表扬信一封并附赠诗一首。
“小店法院张少华,
秉公执法办案佳。
人品高尚慧眼明,
真假虚实辨得清。
正气凌然像包公,
清廉颇似于成龙。
司法公正顺天意,
时代楷模得民心!”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一位老人骑自行车意外坠入没有铁制挡板等防护措施的2米深坑内受伤,事后老人与施工方和发包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原告诉至我院。张少华法官负责审理此案,在庭审中他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质证意见和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认真审阅了当事人、代理人、鉴定人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不遗漏每一个可能影响案件判断的关键性细节,高度还原案件真相,细致计算人身损害的各项费用,权衡当事人的权益,最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接过表扬信,张法官表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依法办案的份内之事,群众的满意也是我们工作的源源动力。我们作为人民的法官,本职工作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能够得到群众的肯定和表扬,心里非常感激,谢谢你们的支持和鼓励。临行时,张法官还特别嘱咐当事人回家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表扬信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表扬信虽短,却寄托着当事人对秉公执法的满意。一封表扬信,一首诗,不仅是对法官审判为民的感谢,更是对我院司法工作的肯定。群众的支持和满意,将不断激励我院全体干警继续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不断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