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新任命了63名人民陪审员,并颁发了任命书。至此,我院第三届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本届人民陪审员选任过程中,我院发布换届选任公告,组织开展推荐报名工作,严格把握选任标准,在初选并征求司法行政部门和各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任人选63名。与上届人民陪审员31名相比,增长1.03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配比达到1.28:1,完成了倍增计划。
本次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注重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产生拟任人选,提高了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更具代表性和广泛性,为基层审判工作贯彻群众路线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