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人民法院前身为太原市南郊区人民法院。1998年初太原市行政区重新划分,在南郊法院基础上成立了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我院现址位于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街65号,辖区总面积29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0余万,流动人口50余万。管辖小店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中铁十七局公安局、太原民航、太长高速、大运高速、南环高速部分路段范围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判以及执行工作。随着小店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院案件受理数量也逐年增长,2010年受理4999件,2011年受理5194件,2012年受理4632件。在受理大量案件的同时,审结率一直保持在94%以上。
我院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一庭、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监察室、狄村人民法庭、平阳人民法庭、北格人民法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立案二庭、研究室、信息管理科、书记员管理科、城市建设法庭、机关服务中心<已批准>)共二十二个机构。目前在职正式干警83人,其中法官共48人。
多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能动司法,努力拼搏,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全院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构建和谐为己任,迎难而上,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
近年来,我院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的“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山西省高级人民院授予的“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妇联授予的“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以及太原市“文明和谐单位”等多项国家、省、市、区级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太原市模范集体”,并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狄村人民法庭和民事审判一庭还分别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